本科生毕业班同学:
2022-2023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学校通知链接为: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0621.htm
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澳门·威斯尼斯wns888入口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澳门·威斯尼斯wns888入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澳门·威斯尼斯wns888入口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比例为: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 | 评选比例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 | 可参评学生数的10%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500元/人 | 可参评学生数的20% |
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
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
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
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
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 |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
2.学校分配至我院的名额为:
各项奖学金 | 学校分配至我院的名额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 4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 | 8 |
其他六种奖学金 | 学业进步奖学金 | ≤1 | 8 |
学术创新奖学金 | ≤4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2 |
志愿服务奖学金 | ≤2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2 |
文体优秀奖学金 | ≤2 |
总计 | 20 |
具体内容可以参考附件2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报;
(二)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四)学校发放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2-2023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2年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2-2023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参评人在本学年的全部课程中(除体育及全校性选修课两类课程外)不得有“挂科”、“缺考”记录。由参评学生本人向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供本学年教务系统内成绩查询截图,以证明个人无“挂科”、“缺考”记录。成绩参考区间为:有毕业论文成绩或者有全体专业必修课成绩的以大四一年成绩来评,如无法于6月9日前取得,则以大学四年截至6月9日的成绩作为评选成绩参考标准。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请认真如实填写《我院2023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表由个人填写后班级汇总至一张表格内。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9日(周五)下午17:00前发送到邮箱shchtw@xmu.edu.cn,文件以:“XX级XX班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形式命名,例如:2019级历史班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各位同学的申请表统一按照:“姓名+申请表”名称方式命名,例如:张三 优秀奖学金申请表,报名表以班级为单位归置到一个文件夹内。
纸质版材料需要提交《申请表》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处必须本人手签。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均要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交到南光319,截止日期6月9日(周五)下午17:00前。
以上材料请在截止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未按时或者未按要求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团委
2023年5月13日
2022—2023(本)优秀毕业生奖学金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