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发布《关于开展澳门·威斯尼斯wns888入口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60/32491.htm的要求,现将2023下半年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万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为博士1名,硕士2名。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等原因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现象,我院可同时申报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同时完整走完评选程序,并在初审名单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备选人员”。
二、国家奖学金的限制性条件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三、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澳门·威斯尼斯wns888入口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清单
1.《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3.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相应公章);
4.学院研究生事迹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5.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澳门·威斯尼斯wns888入口;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3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shchtw@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申请表--姓名”,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班级+硕/博+2023年国家奖学金材料,个人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表头,例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0月7日(周六)上午10:00前;
请尽早提交,可个人提交或班长统一提交,提交后需现场签名确认。(未按时或未按要求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学院咨询电话:0592-218771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附件.rar
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