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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系基地班导师工作细则

时间:2018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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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师生联系,更有效地发挥老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为了鼓励和帮助参与科研活动,加大激发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力度,为师生合作进行科研探索提供方便,经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我系基地内推行导师制。现拟定导师工作细则七条,以便各位导师遵照执行。1、导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工作,切实建立与学生的密切联系,每个月应至少与被指导学生面谈2次。2、导师应当关心学生政治思想上的成长与进步,努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健全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品格。3、导师应当关心被指导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遇到的问题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对于个人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提交基地负责人,以求组织帮助解决。4、导师应积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配合,经常互通信息,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动态,挖掘学生的科研创造潜力。5、导师应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大力协助办好基地的学生刊物,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的科研习作。在学生选题,收集资料,分析资料,撰写文章等诸方面提供有效的帮助。6、鼓励导师与学生共同合作,进行课题研究。对于此类研究课题,基地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7、导师工作量按指导学年论文方法计算。工作业绩记入年终考核中。对表现突出的导师,基地将给予奖励。8、本工作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今后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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